这句话基本等于废话。黎三少爷虽然早年习画,且天赋卓绝,但是伤春悲秋的文艺细胞是完全没有的。锦墨年小离家,早年性子活泼,到了北城,也是一腔愿景,奈何身边事情,一件接着一件,又联想到自己身世,再加上身边亲近的朋友,已经经历过人生最重要的一场变故,让她对未来,感觉一片茫然。劳累的课业,再加金子衿到来,给她带来的家里实景,让她觉得,对未来,更无把控。心里竟然升起一股悲苦,连看雪都觉得怅然,只觉得眼泪都要往下流淌。
锦墨说完,电话那端便没有回应了。锦墨便知道,对面是不想回应她。黎俊哲小的时候,暴躁蛮狠,易怒骄纵。但是黎家家里管得严,年龄更大一点,他性子就沉了下去,骄纵蛮狠是掩了下去,只换来他对什么事情都不在意的“无聊”神情,虽然是家里三少爷,但是大概是那种幼时的爆炭性格,实在遭人喜爱,所以黎家的家主,一直是最喜爱这个儿子。父母疼爱,全都不缺,严厉的家教管束下来,实际上是一个,即使是刻意掩盖了,也透出几分“沉稳”的少年人。
锦墨五六岁的时候,最怕他会打自己。
长到七八岁的时候,就觉得,这个哥哥,真好看呀。不过还是怕他会打自己。
十岁时,在路上看见他懒懒散散和同学走过来,他衣服也不好好穿,看上去就是非常不正经的样子——在家里聚会的时候,就完全不是那样。家族聚会的时候,锦墨觉得他样子,可正经了。西装礼服规规矩矩,用餐礼仪,一步不错。虽然大多数人,都能感觉到他那么维持“规矩”的皮囊之下,那股“无聊”之感快要掩饰不住。
所以,在外面遇上锦墨,他向来不加掩饰。十岁的锦墨,看见十四岁的少年人,那少年人看锦墨的眼神,透着一股冰冷的不屑。
锦墨缩缩肩膀,启开脚,让路。但是,因为喜欢他画的画,有些时候,遇上,哪怕他脸上神色冰冷,锦墨也会欢欢喜喜地叫一声,“三哥哥。”
他的乐器也是一流。不仅钢琴很厉害,小提琴也会,早早代表学校,去国外参赛,还拿回了不错的名次。然后运动也很棒,赛艇和冰球,他都拿过成绩。
锦墨因为打从心底里,觉得他很厉害,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,锦墨从小就担心会打自己的他,从小到大,从来没有打过她。偶尔,那位三少爷心情好了,还会带她去滑冰,看她摔在冰面上,他开心得不得了。好像乐趣,就是看她摔倒。
这种乐趣,往后一直延展开来。假日里,带她去国外滑雪,悠悠闲闲地,看她在雪地里摔倒。去瑞士滑伞,锦墨很有骨气的上去,下来时,嗓子沙哑,脸上被风吹得仿佛打了麻药,松了护具,身子软下去,跪在地上就开始哭。哭得无声无息。因为他的经验丰富,锦墨滑的时候,是他担了教练的位置,锦墨知道,他就是想看自己出丑,强撑着表现得很冷静,可是面对眼下的万众大山、百万沟壑、浩瀚大洋,锦墨“疯”了,大喊大叫。
她这个样子,他开心得不得了。锦墨委屈的不行,但是没有办法。
锦墨再大点,知道男女有别,而且和黎俊哲又有那么点家里定下来的关系,锦墨见他面,能避就避。绝不纠缠。小时候,欢欢喜喜地叫黎三哥哥,大一点了,就会顾及一点,温柔地唤,三哥哥。
后来,就有了很多变化。锦墨不知道他怎么了。他变得,和以前,好不一样,好不一样。
他,变成了,锦墨最“讨厌”的那种模样。和岛里的那些纨绔少爷,别无二致。锦墨就想,难道男生都是这样的吗?都会变成这样令人“厌恶”的样子。
锦墨见面,其实,已经没有什么好脸色了。只堪堪维持住了那种“表面”的和谐。看遍他游历花丛,锦墨只是把自己丢入进艺术的海洋。
锦墨见过他打他表兄弟的样子。因为在会馆里打保龄球,一个做清扫的阿公不小心将赃物弄到了宋柏轩身上,他又输了打赌的比赛,伸手提起那阿公眼看竟然要打人。锦墨当时就在旁边,原本坐在椅子上懒散的少年,过去,一脚就踹在了宋柏轩腿上。宋柏轩疼得去扶腿,那位阿公说着对不起对不起,就走了。
等人走了,他又回来,坐在椅子上喝水。宋柏轩自然是不爽。等比赛完了,他又走过去,拍拍宋柏轩的脑袋,压着他脑袋,不知道说了什么,锦墨瞧见那两人又互相搭着肩膀,笑了起来。
锦墨知道,他是有点坏的。但是又不至于,是,很坏很坏,没有底线那种。锦墨那时,是十一岁,快到十二岁了。锦墨差不多在十四岁和十五岁时,开始彻底疏远,那位三少爷。
十八岁时,人生开了个玩笑嘛。把一个巨大的现实,砸到了她面前。
她必须要面对的男人,充满了危险,她想脱,也逃不掉。想要祈求地对他说一句,“三哥哥,你放过我,好不好?”
他又仿佛,对她,并没有什么逼迫。她到北城快一个学期了,他们也未曾见过面。他对她,有哪里,一丝一点的逼迫。
锦墨气这样的状况,眼睛竟是有些发红,呼吸也不似平常。终于听见了电话里一道声音,似是放缓了问她,“是吗?”
锦墨觉得委屈,又完全不知道自己委屈为何,缘由来自哪里。
“三哥哥,你什么时候到北城?要我来接你吗?”
现实无法反抗,锦墨决定接受。并努力,把事情往好的方面发展。
黎俊哲正在店里的办公室内,落地窗外,是一片的星火辉煌,厚实的玻璃完全挡住了外面喧闹的声音,单向的玻璃,也完全不会被外面的人窥视里面的动向,于是,他在这一片安静里,看见窗户外面舞场里的靡荡喧哗、放纵Y|乱。
场里,已经有人闹事,他看着保全上去将人按下,略微心不在焉,说,“不用了,你安心做自己的事情,我这边,你不用多在意。”
也略微听出了她那边,情绪有些不太对劲。但是在他看来,锦墨一直年龄偏小,在他眼里,是个小姑娘。这种小姑娘,情绪常常多变,他是不太能搞清楚她们的心思,不过就像六月的天气,说变就变了。也许现在是阴,说不定明天就晴了。何况,她在那里读书,又能有什么事情,学业的事情,她不出口相寻,他也不会冒然出手去干预。到时候,还污言,说他多管闲事。或者,限制她自由。他也早就看出来了,那小时候的“黄毛丫头”,现在的小姑娘,骨子里主意大得很,他要任何事情,都要去和她寻出个一二三来,就是他傻。
随她去了。
这也是他这一个学期都不联系她的原因。年龄太小,对她限制太多,生反骨。随了她了,开心就好。
经理在门外敲门,要向他请示事情。他几句和锦墨言了完毕,便挂了电话。
转过身,桌面上放置着一个精美的锦盒,他刚才已经看过,是锦墨选的那套衣服,品牌方已经送了过来。他其实,对锦墨穿什么,并没有什么异议。
在他的印象里,他并不觉得锦墨好看,也并不觉得她不好看,只觉得,她就是薛锦墨而已。而漂亮几分,或者,更不漂亮几分,都没什么影响。毕竟,他也是见过她幼时的尴尬时期的,那真是,呆呆、傻傻、愣愣的。鼻子扁得仿佛砸在脸上,就一双眼睛圆圆,嘴唇小小,当真当得上一个“丑”字,是令现在他想到她幼时模样,也忍不住扯起嘴角的程度。他其实,一直希望,能有几张她小时候的照片,这样每天,他看上几眼,就能拥有不错的好心情。这件事情,在他的计划之内,不过现在,并不好实施。
经理进来,他把锦盒推放了一边,经理是报说外面发生的事情,他听得眉头皱了起来。
他出门去,解决了问题,再进来时,白衬衫外面搭着细格纹马甲,袖子挽上去,结实的小臂上染着几点红色的印记,他走进门来时,外面的下属弯了弯身,说,“老板,金小姐来了,我请她在里面等。”
黎俊哲用手帕擦手臂,闻言微微停顿了一秒,之后下属给他推了门,他走进去。
金子衿已经在里面等着他。
一身干练的职业套装,站在房间里,并没有坐,听见声音,转过身来,朝黎俊哲礼貌地点了点头,出声说,“晚上好,黎先生。”
金子衿的视线里,黎俊哲一米八|九的高个,西裤、衬衫马甲、浓密墨玉一边的光泽头发,再加黑亮的昂贵皮鞋,当真是一幅贵公子模样。俊美里面,透着一股浓烈的精英感。有一种成熟危险的氛围。让人十分地拿不准他,非常地捉摸不透。
黎俊哲擦完了手,单手插兜,看了她一会儿,随后,他去酒柜边,选出了一瓶酒,就在吧台边启开了,然后拧着两个酒杯,走了过来,放置在一旁会客沙发的茶几上。
“请坐。”他示意。
金子衿笑着说,“打扰了,三少。家里人说,衣服送到三少这里来了,我在这附近,正好过来看看,顺便一并带走了。”在沙发上坐下来。
黎俊哲给她倒上酒液,在她对面坐了下来。金子衿看了一眼外面已经重新热闹起来的场子,脸上的笑容,有些勉强。目光也落在对面男人手臂挽起的白色衬衫上。灯光下,衬衫上有可疑斑点。
虽然知道,这个男人,绝对不一般。但是亲眼见血,或者,见他染血,那感觉,还是不一样。
金子衿说,“三少爷这些事情还要亲力亲为,还真是辛苦。”
黎俊哲也是人精,笑着喝酒,说,“金小姐放心,都是合法生意。”金子衿吞了口唾沫,她是见过事的,在国外陪吕棠隐处理公务的时候,也见过血。但是这一刻,还是忍不住揪住了心。他是锦墨的未婚夫。小墨以后,要面对的,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啊。
黎俊哲瞥到衬衫袖口处的斑点,笑着说,“对方有组织的闹事,我们报了警,警察来了,对方还要袭警,我作为合法公民,自然要支持警察办事。”
金子衿看了他片刻,随后抿了口红酒,笑了笑,说,“黎少爷是守法的好公民。”
黎家的律师团每年都是天价费用供养,无论是哪里法系,全都细枝末节得知道得万分清晰,他们从小到大,身边就是最顶级的律师团队。金子衿自然知道,他是好公民的。
“小墨她……”
“哦,我说了,我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”
他倒并不是混说。国外的一些地方,总是需要一些必须的东西,但是他们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,而港岛的优势就在这里。黎俊哲简直是绝无仅有的天才生意人,他有实力,把公司建立了起来,几年发展,如今已经是很有名声的国外安保公司。生意人要去比较乱的地方做生意,都会找他安排人进行保护。
他现在,和北城那边的关系,可能比他大哥黎禀秋还要紧密。他大哥是继承人,都是有掣肘,他一个黎家老三,没有继承权的,除了钱,没有去插手黎家产业的权利,所以做事自由。因为黎家的关系,北方的人,都信任他。也因为黎家的关系,这事只能他做,别人都做不了。所以,他手上的交易,发展得极其迅猛。那家安保公司,国际上如雷贯耳,但是没有人知道老板是他。他就是个做艺术策展,开着夜店的花花公子。
“黎先生,不瞒你说,小墨单纯,她把我当姐姐,还是会有些担心。希望你能理解。”办公间内灯光不亮,空间却非常大,金子衿莫名觉得有些发冷。
黎俊哲笑了笑,金子衿不得不承认,这男人,是真的好看。墨玉的发,光洁的额头,即使坐着,也仍旧挺拔的身型。男人手臂搭在大腿上,身体是前倾的,手里握着酒杯,摇了摇,眼光看着红酒杯,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东西,说,“还没结婚呢,金小姐,你想太多了。”
他不爱薛锦墨,结婚不用看得太重要。不过就是完成人生的一件事情而已。以后的事情,都说不准,结了,还能离。他和薛锦墨能走多久,摸不准。
不过对方的担忧,他能理解。可能是他要去往北城了,令对方焦虑,这样大夜晚地过来,还要和他说这些有的没得。当然也有可能,是他白天不上班,晚上在这里才能找到他的原因。
不管是什么,他都认为,对方不请自来,并且过于杞人忧天。他的生意,合法合规。担忧,完全是多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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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的态度,令金子衿心惊。这场婚姻,对小墨,到底是好是坏?然而已不容她有多想,金子衿说,“小墨在北城遇到点问题。”
…
北城某处靠近前门的胡同,胡同外面有条河,蜿蜒流过。徐家就坐落在这儿。徐逾明因为家里的原因,给他寻了个工作,他是到时间就去,没到时间就走,里面的领导也不敢管他。他的兴趣,就是去影视学院里,勾搭小姑娘。他家里有钱,他妈疼他,任何事情都能给他